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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13 11:03 来源: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是细菌繁殖的活跃期,致病微生物感染易引起食物中毒。为防范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夏季食品安全问题提示如下:

  提示一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食物。严把“入口关”,做到“五不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烧烤食品原料储存不当,容易腐败滋生有害物质,因此不宜在无证的路边摊、夜宵摊等吃烧烤。

  提示二

  消费者购买熟食要到具有合法资质和具备冷藏设施的超市或副食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色泽、气味,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生食海产品等少购买。

  提示三

  家庭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瓶装、罐装、纸盒、真空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冷藏时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并且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提示四

  慎食隔夜饭菜。夏季气温高,饭菜放置时间久了,易变质。剩饭剩菜要及时存放冰箱,隔夜饭菜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烧熟煮透,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

  提示五

  消费者外出就餐如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同时留存票证、可疑食物、呕吐物、分泌物等现场证据,便于后期溯源。可打电话询问共同就餐同伴是否有类似症状,并将情况反映给医务或疾控人员,便于排查病因和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同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便及时查处。

  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南铮 周良辉